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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 项目房源基本情况本次预售项目为珑玺公寓,共3幢,房屋套数206套,具体坐落本项目1、2、5幢,建筑面积24209.16平方米。7.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先在开发商指定的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进行征信审核,根据征信情况在该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存入相应现金存款,并原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珑玺公寓,共3幢,房屋套数206套,具体坐落本项目1、2、5幢,建筑面积24209.16平方米。89平方米46套,125平方米160套,房源装修情况为毛坯,项目均价38950元/平方米。
二、 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 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3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四、 登记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上登记报名,登记报名地址请扫描二维码,关注九龙仓珑玺(官方微信号:jiulongcanglongxi),点击“线上登记系统”登记报名。
进入系统并成功登录后,填写购房人基础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详见第六条)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
成功通过审核者将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
线下答疑咨询指导,答疑地点为:九龙仓珑玺售楼处(拱墅区润园街29号)。
咨询时间:2018年6月19日9点至2018年6月21日17点截止。
五、 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2018年6月19日9点至2018年6月21日17点,接受线上意向登记。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18年6月22日17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六、 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2.户口本首页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及离婚协议原件拍照上传;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拍照上传(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拍照上传(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商业按揭客户需提供夫妻双方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6个月内有效)原件拍照上传;公积金按揭客户需提供夫妻双方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6个月内有效)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者均按商业贷款购房)原件拍照上传;
可覆盖购房人名下负债两倍以上的收入证明原件拍照上传,近1年的银行流水原件拍照上传(一次性付款、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
温馨提示: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cn/)查询个人征信报告。
7.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先在开发商指定的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进行征信审核,根据征信情况在该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存入相应现金存款,并原件拍照上传指定银行账户资金冻结证明(根据新的住房贷款政策要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100万;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金额为200万;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存款金额为400万),存期从登记日起,至开发商摇号房源公示结束后。若于公示结束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验资的存款金额,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
温馨提示: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期间的银行转账有单笔限额,建议您于工作日期间提前办理完成相应的验资证明材料。
七、 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线上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并在微信公众号“九龙仓珑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09时00分起至18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 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61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145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 选房方案
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十、 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后2日内付清相应比例房款,如无法按期付款,视为放弃购买,本公司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十一、 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望华房地产(杭州)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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