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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0日起,实施进一步住房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加强对土地竞买资金来源审查。
11月9日晚间,杭州住保房管局和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发布公告:
自11月10日起,杭州实施进一步住房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加强对土地竞买资金来源审查。
外地人限购政策升级
在 9月19日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解读:非杭州户籍必须提供相应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才有资格买房,而且补缴方式不被认可,基本上就杜绝了外来投资客的投资性购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
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60%;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对首套和二套房的首付款进行了上调,三套房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予以限贷,缩紧了房贷的口子。
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提高
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三种情形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时实际没有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政策同时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等的审核,切实防范风险。
解读:通过差别化住房信贷,继续鼓励刚需购房需求,对投资性购房设置更高的门槛。
政策回顾
2016年09月27日 限贷来袭!落户暂停!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杭州自9月28日起同步实施“暂停市区购房入户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两项措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杭州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三箭齐发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09月26日 杭州土地新政,专治高价地各种不服
为保持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近期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公布主城区年内具备土地出让条件的地块35宗2289亩(其中住宅用地26宗1902亩),土地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有计划、有节奏、有区域、有结构”的原则适时推出,加大土地供应。同时,经杭州市政府同意,杭州市区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
2016年09月18日 杭州紧急出台“限购政策”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新的限购政策,即自9月19日起,暂停在杭州市区限购范围内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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